东南网-海峡导报2月3日讯(本网记者 杨文)昨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表示,2010年福建省对曾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和存在拖欠工资苗头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同时将恶意欠薪企业纳入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系统,实行欠薪企业信贷约束。
省人保厅表示,福建省将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将恶意欠薪企业纳入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系统,实行欠薪企业信贷约束;以及建立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在处理欠薪突发事件时,用于应急垫付农民工的生活费、返乡费用等,保障社会稳定。
福建省还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级劳动保障机构向社会公布欠薪投诉举报电话(省人保厅劳动监察处举报电话:0591-87551984。),“两节”期间24小时专人值守。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在系统内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要情报告”制度,重大违法案件及时向省厅报告。建立“十日一报”制度,各地查处的拖欠工资案件情况,每十日上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无情况的也应按时上报。
省人保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2月,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大检查,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将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