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20日讯(本网记者 王烽)在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上,有人投诉本月初“福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不受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本月中旬,省经贸委联合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转发了国家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关于延长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各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待接到通知后即可受理汽车以旧换新申请。此前(6月1日至7月12日),汽车以旧换新在我省一度暂停。
根据通知,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限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的受理期限由2010年6月30日延长至2011年1月31日,汽车以旧换新具体政策、操作办法不做调整,仍按此前的执行,依车型分类补贴5000元到1.8万元不等。
通知还要求我省各设区市抓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工作,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督促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做好报废汽车回收工作,特别是对国家实行补贴的报废汽车,不得压价收购;加强市场监督,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骗补”行为。
自2009年6月起推出以旧换新新政之后,因为手续繁杂、补贴偏低,一度少人问津。2010年年初调整了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至6000元大幅调整到5000元至1.8万元。这之后,汽车以旧换新才出现了一种新景象,但数据仍不是太好看。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5月31日,全国共办理汽车以旧换新申请车辆12.7万辆,补贴金额17亿元。而据报道,截至3月底,河北省累计办理补贴车辆1609辆,虽然只有千余辆,但当时排在全国第五位。省商务主管部门称,我省的排名居全国中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