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力预防和减少因酒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近日,福安交警组织警力积极开展夜查酒醉驾统一行动。
行动中,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科学安排部署警力,在辖区主要路段路口设置检查点,充分利用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不断加大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形成严防、严控、严惩的酒驾整治高压态势。
周末统一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59起,其中醉驾2起,酒驾8起,涉牌涉证96起,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酒醉驾曝光
案例一
3月4日21时12分,毛某银驾驶闽JXXXXX小型轿车行经新华中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毛某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为113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3月6日00时04分许,吴某雄驾驶闽J2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新华北路永辉超市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吴某雄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为136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三
3月4日21时40分,游某华驾驶闽JXXXXX普通二轮摩托行经新华中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游某华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游某华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3月4日21时41分,孙某斌驾驶闽JXXXXX普通二轮摩托行经解放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孙某斌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孙某斌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3月5日21时11分许,吴某银驾驶闽J3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新华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吴某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为6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吴某银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六
3月6日00时21分许,苏某仔驾驶闽J7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新华北路永辉超市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苏某仔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苏某仔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饮酒后驾车的法律成本、附加成本
远比你想象的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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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