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然而在一些执行案件中,存在部分被执行人隐瞒、藏匿、转移财产,挑衅司法权威的行为。近日,福安法院在一起案件中,遭遇被执行人“耍小聪明”逃避履责,阻碍司法拍卖程序,福安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有效震慑了其抗拒执行的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评估后动“歪心思”
安置老人成“挡箭牌”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郑某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名下房屋被福安法院依法拍卖清偿债务。执行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提前公告并顺利完成对该房产的入户评估工作,为后续网拍作准备。
然而,郑某虽然口头承诺同意腾房,但是并未真诚配合法院执行,而是在评估结束后动起了“歪心思”。为达到抗拒执行的目的,郑某明知房屋即将被拍卖,仍故意将其年迈且行动不便的老父亲从隔壁县村接来,安置在涉案房屋内居住。在后期法院依法拍卖该房屋后,郑某便以“家有老人,不便腾房”“老人无处可去”等为由,拒不配合腾退房屋,试图利用社会同情心作为其逃避执行的“挡箭牌”,严重阻碍了执行程序的推进。
耐心劝导无效
果断拘留亮“利剑”
面对郑某恶意加剧执行难度的行为,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与郑某父亲沟通,进行释法说理,明确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主动前往该老人的老家,询问协调安置老人的可能性。然而,郑某以劝不动老人搬出房屋为由,拒绝腾房。
为坚决打击这种挑战司法权威、枉顾社会诚信的行为,福安法院认为,郑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生效裁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对郑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将郑某送拘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了郑某的兄弟姐妹,要求其将居住在该房屋内的老人接走。同时上门与郑某父亲沟通,告知郑某被司法拘留的原因,取得老人的理解。为防止独居老人出现意外,执行法官还联系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请求其配合每日上门查访老人的生活情况,并向法院报告。
拘留震慑促执行
房屋终得顺利腾退
司法拘留的决定对郑某造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和心理冲击。在被拘留期间,经过执行法官和拘留所民警联合教育和训诫,郑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耍小聪明”行为的错误性与严重性,态度发生根本转变,手写了“检讨书”,真诚悔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最终,在郑某家属的配合下,居住在拍卖房屋内的老人被接走并妥善安置,房屋腾退完毕并交付买受人。鉴于郑某履行了义务并真诚悔过,法院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
一纸判决,绝非空文;法律权威,不容挑战!下一步,福安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切实捍卫司法公信力和执行权威。
来源:法安福城
编辑:阮珊妮
复审:王雯秋
终审:林 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