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们2023年第二批困难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啦!快转给身边有需要的人吧!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根据省、宁德市妇联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第二批“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1.在县级以上医院确诊的罹患“两癌”困难妇女。
2.组织关系隶属市直机关或市属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在职女干部职工。
3.经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优先救助,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妇女。
4.已接受各级妇联救助的“两癌”患病妇女,原则上不重复救助。个别确实困难病重需要继续救助的,需单独申报并附加说明,且只继续救助一次。
二、救助标准
1.救助资金来源:福建省母亲健康天使基金
2.救助标准:原则上每人补助金额为5000元
注:如有特殊困难的对象,各乡镇(街道)妇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由市妇联上报,经省妇联、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审定后,给予人均救助1万元
三、申报流程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或家属向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妇联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福建省母亲健康天使基金救助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困难状况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医院小结等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
扫描二维码下载
《福建省母亲健康天使基金救助申请表》
相关证明材料需于9月3日前报所在乡镇(街道)妇联审核,由乡镇(街道)妇联汇总报送市妇联复核。
五、咨询电话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3-6333015
17350656289
来源:福安妇联
编辑:王雯秋
审核:林衍 陈菁婧 阮珊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