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发布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6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4-06-06 14:31:10


一年一度的中考、高考、高中学考即将来临,根据《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严控噪声污染的通知》(宁市环委办〔2024〕9号)的规定,按照福安市招生委员会的要求,2024年我市持续开展“绿色护考”行动,确定5月24日至6月29日为全市中高考噪声严控期,为强化考试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温书考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中高考噪声严控期间,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噪声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连续施工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4:00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将依法采取措施严厉查处。其中6月6-9日、6月18-21日、6月27-29日考试期间,停止午、夜间施工噪声审批(抢险、抢修除外),距考点3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建筑物内装修作业、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机动车辆在考点周围严禁鸣笛,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从重处罚。


二、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噪声污染,在学生考试复习迎考期间不得进行夜间作业。


三、城区非工业区内的零星加工行业,在严控期间必须严格执行12:00—14:00时、20:00—次日6:00时不得生产的限时生产规定,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规从重处罚。


四、城区商业经营活动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音方式来招揽顾客的行为。城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噪声排放标准,如发现噪声超标营业的将予以从重处罚。


中高考期间,我局将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加大夜间巡查监管力度,履行部门职责,强化联动协作,加大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力度,实施综合惩戒,严厉查处噪声污染行为。


举报电话请拨打12345或110。



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9日



编辑:王雯秋

审核:林衍 陈菁 阮珊妮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