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莫逃逸
逃逸必被抓
无论何时何地发生事故
切勿心存侥幸
否则必定难逃法律的制裁
案例警示
10月9日17时8分许,福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福安市甘棠镇镇区方向沿国道104线往赛岐镇镇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不起,肇事车辆逃离了现场。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同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应急预案”,调取事故发生地附近监控视频,搜寻肇事车辆,终于在事发路段一处监控探头下发现一辆可疑的无牌三轮电动车,可监控里无法看清该车辆驾驶人员面容,肇事车辆最后在赛岐镇清江村至苏阳村一带消失。
于是,民警联合赛岐派出所、当地村干部,分多路对赛岐镇清江村至苏阳村进行地毯式搜索。经过不懈的努力,案发后4小时,民警在苏阳村将肇事电动三轮车查获。在证据面前,驾驶人陈某照也对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民警依法对陈某照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法律链接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后果
☞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如遇到逃逸事件,该怎么办?
※尽量记住对方的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查看对方的信息,如车身颜色、车辆型号、车牌号、司机长相等,尽可能多的记住相关情况。
※不要盲目追赶
如果对方逃逸,千万不要驾车追赶,更不要试图别车逼停对方车辆。这样做不仅容易造成二次事故,也会使案情变得更复杂。
※确保自身安全
发现对方要逃逸时,千万不要到车前去拦车,对方在慌乱的情绪影响下很可能不顾后果,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的发生。
※立刻打电话报警
正确的做法是立刻打电话报警,告知交警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对方车辆信息,和逃逸方向;如果发生人员伤亡,需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阮珊妮
审核:林衍 陈菁婧 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