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具遭遇商家“偷梁换木”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来源:福安新闻网作者:雷津慧 林杨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福安新闻网发布时间:2021-03-11 12:43:50
福安新闻网消息(雷津慧 林杨)日前,林先生在福安市某橱柜商店购买原木橱柜,看到合同上注明是原木,林先生才放心购买,并交付51900元。等到师傅上门安装时,林先生发现是橱柜竟是密度板。密度板属于人造板材,价格便宜,装饰性较好。但防水性较差,易开裂,不耐用。而实木家具是由天然木材制成的家具,纹路自然,天然环保,使用寿命长。林先生怒找商家,要求退货,但遭到商家拒绝。于是,林先生拨打了福安市12315投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根据我国合同法,店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经过12315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商家同意补偿林先生7000元。12315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具前,可以上网或者咨询业内人士,帮助自己了解家具专业知识,以防受骗。福安新闻网www.fa-today.com
作者:雷津慧 林杨责任编辑:宋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