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泉州丰泽3家企业违规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被查处!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4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1-01-04 17:40:17

丰泽区3家企业违规采购

进口冷链食品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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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重要通报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区及时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并于2020年12月5日零时起开仓运行,对进入我区存储、流通、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先行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统一查验、核酸检测和消毒。

集中监管仓开放以来,多数企业严格按要求入仓接受统一查验,但仍有个别企业未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近期,丰泽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和文体旅游局在执法中查处3家企业违规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现予以公开曝光:

案例1:丰泽区旺巴蜀小郡肝小吃店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冷冻去骨牛小米龙案

12月22日,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丰泽区旺巴蜀小郡肝小吃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采购的15公斤冷冻去骨牛小米龙未按相关通告进泉州市集中监管仓进行查验,无法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及消毒证明,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下架,给予立案查处。

案例2:厦门美岁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南益分店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冷链水果案

12月24日,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厦门美岁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南益分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采购的7.5公斤蓝莓未按相关通告进泉州市集中监管仓进行查验,无法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及消毒证明,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下架,给予立案查处。

案例3:丰泽区君和餐饮店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12月24日,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丰泽区君和餐饮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采购的2公斤曲薯和0.5公斤珍蟹柳未按相关通告进泉州市集中监管仓进行查验,无法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及消毒证明,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下架,给予立案查处。

当前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丰泽区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提醒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朋友,凡进入我区存储、流通、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须先行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统一查验、核酸检测和消毒,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市民朋友到商超、农贸市场或餐饮服务单位消费时,要注意商家是否公示所售商品的“四证”(报关单、检验检疫报告、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出仓证明”,同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可能被污染的冷链产品,如需接触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挑选冷冻冰鲜食品,接触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

丰泽区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已开通举报热线,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在监管部门未掌握线索之前,群众举报食品经营单位存在瞒报、谎报、违规采购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给予首位举报者奖励2000元。举报热线:0595-22659933。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石狮市实行进口冷链食品

疫情防控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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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监督,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经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发现我市辖区内有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存储、加工、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

(一)“应进仓不进”“应检验不检”“应消毒不消”;

(二)未主动报备登记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活动;

(三)购进或代贮大宗进品冷链食品未按要求提前24小时报备,擅自入库的;

(四)未进入我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其他进口冷链食品营运车辆,未提前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备车辆、货品信息擅自进入我市辖区的;

(五)采购、生产、经营、存储、加工、运输无海关关单、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的;

(六)未按要求开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每7天一检的;

(七)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垃圾未按规定做到专区暂存、集中处置的;

(八)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或应公示未公示的;

(九)其他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


二、举报奖励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确属前期未掌握的,给予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个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条举报线索奖励;同一线索涉及多个情形的,按奖励最高情形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如下:

(一)举报进口冷链食品“应进仓不进”“应检验不检”“应消毒不消”,且涉及产品量大(1吨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举报未主动报备登记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活动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举报其他违反规定情况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


三、注意事项

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相关线索,请立即致电举报,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信息应客观真实,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负相关法律责任。


有奖举报电话:88886173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看丰泽、石狮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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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