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城市停车难题
满足不同停车需求
福安首批机关停车场
面向社会免费开放
第一批8处停车场
175个“错时共享”停车位
一起来看看
盘活公共资源 惠及民生出行!
为积极回应市民停车诉求,福安市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关于福安首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免费开放的通告》。首批选定宁德市委原党校、城北街道办事处、市纪委监委、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交通管理大队8家单位,推行停车场错时免费开放。
一、开放对象
城市居民、办事群众及有合理停车需求的七座及以下非营运社会车辆。大型车辆、货车、三轮车、两轮车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予入场。
二、免费开放车位情况
序 | 单位 | 地址 | 开放共享 泊位数 | 开放 时间 |
1 | 宁德市委原党校 | 福安市解放路52号 | 80 | 节假日 |
2 | 城北街道办事处 | 福安市富春路122号 | 30 | 双休日、节假日 |
3 | 市纪委监委 | 福安市上杭路21号 | 11 | 夜间、节假日 |
4 | 市公安局 | 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 | 9 | 夜间、双休日、节假日 |
5 | 市住建局 | 福安市城北街道新华北路55号 | 10 | 节假日 |
6 | 市交通运输局 | 福安市富春路132号 | 19 | 夜间、双休日、节假日 |
7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福安市城阳镇岩湖坂金湖路6号 | 4 | 节假日 |
8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福安市南山下35号 | 12 | 双休日、节假日 |
合计 | 175 | |||
三、车辆停放规定
(一)车位停满即止,入场须配合引导,按位停放。禁带携带危险品,因车主违规造成损失的由自身担责。
(二)严格按开放车位单位要求限时停放,超时滞留、长期占用或影响办公秩序的,取消使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知相关部门拖离。
(三)车内财物自行保管,发生损伤丢失由车主自理。
(四)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或设备检修等停车场临时关闭情况时,车主须配合清场。
(五)车辆须低速行驶,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出入口、专用车位和无障碍车位。
(六)严禁在场内洗车修车、堆放杂物及使用明火。
(七)广大市民应文明停车、依规停放,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与城市文明形象。
福安市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2026年8月30日
来 源:福安公安
编 辑:陈菁婧
审 核:阮珊妮 林 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