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
对于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福安交警坚决零容忍
现曝光上周查获的
酒醉驾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
9月13日21时51分许,雷某金驾驶闽J3XXXX的普通摩托车行经福安市赛岐大酒店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雷某金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为148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9月12日22时42分许,黄某长驾驶闽J5XXXX普通摩托车行驶至韩赛快速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黄某长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为 113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9月9日20时00分许,林某通驾驶闽J3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荷塘坪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林某通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4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林某通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9月8日7时21分许,卓某平驾驶闽JF70313小型轿车行经新华南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卓某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卓某平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9月9日20时52分许,林某忠驾驶闽J7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荷塘坪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林某忠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2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林某忠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入刑」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宋诗莹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陈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