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果展示
领导重视
严防严查
强化宣传
案例一
8月12日20时,池某松驾驶闽J56XXX号普通二轮电动摩托车行经福安市湖滨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池某松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池某松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8月12日23时许,雷某松驾驶闽J19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金山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雷某松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其行为构成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8月13日5时许,黄某驾驶闽JGHXXX的小型汽车行经福安市富春大道亭兜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黄某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8月13日23时许,雷某全驾驶闽J53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湖滨北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雷某全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雷某全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8月13日00时许,林某驾驶闽J20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九福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林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其行为构成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六
8月14日23时许,柳某平驾驶闽J57XXX号普通二轮电动摩托车行经福安金山南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柳某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柳某平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民警依法对柳某平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150元的处罚。
酒足饭饱后切勿酒驾
否则分分钟就能和交警“亲密接触”
你们一散场,我们就出场
每时每刻我们在各大路口等你~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阮珊妮
审核:林衍 陈菁婧 宋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