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查纠、宣传!福安交警夏夜治安巡查宣防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王雯秋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2-08-15 20:04:51



为加强对酒驾醉驾
及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8月12日至15日
福安交警根据全国公安机关
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
持续推进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通过强化分析研判、路面管控
宣传警示等工作措施
全力保障夏季道路交通安全



战果展示



行动期间
共出动警力220人次
开展骑行宣讲活动12场次
发放交通宣传材料2000余份
粘贴宣传海报、警示标语60余条
查纠各类交通违法789起
其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7起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6起
车辆超员超载47起
涉牌涉证148起

有效打击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嚣张气焰,从源头上遏制了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营造了安全畅通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领导重视






夜查整治行动中,福安交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宁德市局党委委员、福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蔡立新陪同省厅第九督导组到夜查现场督导与检查。





严防严查





夜查行动中,采取定点集中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同时,聚焦餐饮娱乐场所、农村公路等周边路段,加大巡逻密度和查处力度,对酒醉驾、严重超员超载等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全面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此次行动,强化酒驾醉驾精准查处,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原则,在查纠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查处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





为掀起强大的整治声势,紧紧围绕“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主题,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教育。利用夜间天气凉爽,阳头广场人流密集,福安交警抓住这一契机,组织民警走进广场演唱点,通过发放宣传单、观看酒后禁驾视频及开展有奖问答,在一问一答中,潜移默化提高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也将整场活动气氛推向高潮。



把酒驾当儿戏!
最终
都逃脱不了法律处罚


案例一








8月12日20时,池某松驾驶闽J56XXX号普通二轮电动摩托车行经福安市湖滨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池某松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池某松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8月12日23时许,雷某松驾驶闽J19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金山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雷某松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其行为构成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8月13日5时,黄某驾驶闽JGHXXX的小型汽车行经福安市富春大道亭兜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黄某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8月13日23时,雷某全驾驶闽J53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湖滨北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雷某全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雷某全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8月13日00时许,林某驾驶闽J20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九福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林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其行为构成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六








8月14日23时,柳某平驾驶闽J57XXX号普通二轮电动摩托车行经福安金山南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柳某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柳某平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民警依法对柳某平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150元的处罚。


酒足饭饱后切勿酒驾

否则分分钟就能和交警“亲密接触”

你们一散场,我们就出场

每时每刻我们在各大路口等你~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阮珊妮

审核:林衍 陈菁 宋诗莹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