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小课堂
暴恐音视频
可!别!沾!
本期重点
你,好奇吗?
“ 想看点儿刺激的吗?
我手机里有好东西你好奇吗?
轻戳一下,即刻分享给你 ”
千万别!
你觉得你只是好奇,
但却已经触碰了高压线!
▼▼▼
2021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权批准逮捕。
据了解,何某权是一名大学生,无意中在某网站看到一些平时他没看过的暴恐音视频,十分好奇,便下载观看。2020年下半年开始在网上利用翻墙软件下载了64部暴恐音视频到手机,用来自己平时观看。
有关部门审查后发现,何某权所持有的64部暴恐音视频为剪辑各类血腥暴力内容拼接视频,其中1部音视频包括恐怖组织宣传极端恐怖主义内容,其余的63部音视频内容为国外战乱地区的枪械射杀、冷兵器砍杀等暴力血腥内容。这些视频的传播危害极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
温馨提示
网络上,有一些网民因猎奇心理,浏览境外涉恐网站并偷偷下载一些“血腥”“暴力”“恐怖”的音频、视频,以为自己持有这些音视频并不传播出去就不算违法,虽未涉及传播,但是情节严重的,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关键词:“暴恐音视频”
究竟什么是“暴恐音视频”?
“暴恐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具体包括:
1、含有煽动“圣战”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
2、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
3、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
4、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相关法律
《反恐法》、《刑法》
01
《反恐法》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02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
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3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
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面对暴恐音视频
我们要做到
▼▼▼
1. 及时停止观看。
2. 不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保存相关宣传品、音视频。对因不慎等原因下载到本地或网盘的相关音视频和图文,要第一时间删除。
3. 不散布、不转发、不传看相关宣传品、音视频。
4. 对在网络公共空间传播的含有恐怖主义言论、图片、音视频等,不评论、不讨论。
5. 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
----------------------------
反恐工作
需要您的支持与参与
来源:深圳反恐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宋诗莹 阮珊妮
觉得不错,请点赞和“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