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通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来源:福安新闻网作者:福安市安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福安新闻网发布时间:2021-03-22 18:45:49
原标题: 安置通告     福安市城区栖云桥建设项目栖云路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安置的通告    为妥善安置福安市城区栖云桥建设项目、栖云路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切实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福安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安政房〔2020〕1号)、《福安市城区栖云桥建设项目、栖云路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经研究,通告如下:    一、福安市城区栖云桥建设项目、栖云路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安置于阳头街道栖云东路186号、188号安置房,或栖云北安置房,现阳头街道栖云东路186号、188号安置房已建成,满足安置条件,被征收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选择或放弃。选择阳头街道栖云东路186号、188号安置房的,根据向征收实施单位全面移交被征收房屋的先后顺序,依序选择安置房;选择栖云北安置房的,也按照向征收实施单位全面移交被征收房屋的先后顺序,依序选择安置房。    二、选择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必须在选定安置房当日,持安置房结算清单向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差额部分购房款后,出具有效存款证明,连同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签订安置合同,交付安置房。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选择安置房,或已选择安置房,但未能在选房当日将差额部分购房款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批选择安置房的权利,其安置房选择顺序延至下一批的末尾,以此类推。    三、安置房选择分四批进行:    第一批,选房时间为2021年4月6日(星期二)8:00时至12:00时;    第二批,选房时间为2021年4月7日(星期三)8:00时至12:00时;    第三批,选房时间为2021年4月8日(星期四)8:00时至12:00时;    第四批,选房时间为2021年4月9日(星期五)8:00时至12:00时。    四、安置房面积等于安置面积的,按2050元/㎡计算;安置房面积超过安置面积在10㎡以内的,按7088元/㎡计算;安置房面积超过安置面积在10㎡-20㎡的,按8860元/㎡计算。安置房面积多出安置面积不得超过20㎡。    五、安置房面积少于安置面积的,不足部分面积按8860元/㎡计算。    六、安置房面积与产权调换等面积部分给予150元/㎡补助。    七、安置房物业维修基金按40元/㎡计算。    八、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安置房的水、电、网络、通讯、电视等,由征收实施单位协助办理,并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十、安置房面积与产权调换面积相等部分免税;安置房面积超出产权调换面积在10㎡以内的,其税收由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安置房面积超出产权调换面积在10㎡以上的,其税收由被征收人承担;政策享受的虚增部分面积按安置合同载明的单价计税,由被征收人承担。    十一、本通告所称的安置房,特指阳头街道栖云东路186号、188号安置房,栖云北安置房待建成后,另行通告。    十二、对本通告若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93-6363799咨询。    特此通告!福安市安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2021年3月22日福安新闻网www.fa-today.com 
作者:福安市安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责任编辑:宋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