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
对于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福安交警坚决零容忍
现曝光近期查获的
酒醉驾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
6月20日22时36分许,林某某驾驶闽J1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棠旺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林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6月21日00时53分许,游某某驾驶闽JRXXXX小型轿车行经新华中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游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6月20日23时54分许,占某某驾驶闽J0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棠旺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占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占某某于2023年4月1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其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6月21日00时52分许,陈某某驾驶闽J1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新华中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陈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陈某某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6月21日00时30分许,林某某驾驶闽J6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棠旺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林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林某某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入刑」
来源:福安公安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