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一中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8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3-07-28 18:55:04



根据《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中〔2023〕11号) 文件精神,2023年秋季福安一中初中部招收小学毕业生18个班,其中福安一中老校区8个班400 人、福安一中溪北洋校区10个班500人。现将我校初一招生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PART 01
招生批次

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符合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学生招生、宁德市民族中学招生、福安一中初中部招生;第二批次:户籍地初中学校、民办初中学校、公办初中学校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特别提醒:我校初中部属于第一批次招生,报名参加摇号的学生,如果没有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后面批次的招生。宁德民中与福安一中同属第一批次招生,两所学校不得兼报。


PART 02
招生对象


(一)福安一中老校区

福安市城北街道冠杭社区户籍,福安市城北街道后垅社区户籍且有土地贡献福安一中老校区建设的原住民子女,及符合相关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福安市人才子女、烈士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子女、特岗教师子女、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福安一中教师子女等),可选择福安一中老校区就读。除以上对象外,剩余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五类对象通过公开摇号招收。五类对象分配比例:(1)城北街道、城南街道适龄少儿共占 60%;(2)阳头街道适龄少儿占10%;(3)城阳镇适龄少儿占10%;(4)坂中乡适龄少儿占10%;(5)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10%。


(二)福安一中溪北洋校区

1. 溪北洋城市规划区内的12个村(岔口、前埔、城山、凤林、廉村、马山、双峰、溪北、濑头、濑尾、濑洋、仙石)及坂中畲族乡日宅村户籍的适龄少儿。

2. 中建中央公园等小区业主子女(业主于2023年6月30日前购房且迁入户籍)。

3. 中建中央公园等小区业主子女(业主于2023年6月30日前购房且子女城区小学毕业)。

4. 由市政府研究明确的其他招生对象。

温馨提示:福安一中两个校区的初中部没有寄宿,均为走读生;溪北洋城市规划区内的12个村学生也可选择溪潭中学就读。


PART 03
报名及有关事宜
1. 以上对象的身份审核,由溪潭镇(溪北洋新区管委会)、福建中建融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城北街道、市教育局等部门、单位把关审定,做好入学公示工作,并向市纪委监委报备名单。
2. 选择填报福安一中初中部志愿(含参加福安一中初中部剩余招生指标公开摇号)的适龄少儿,一旦被确定为入围对象,不得放弃福安一中初中部的入学资格。
3. 根据教育局初中招生日程安排,我校报名安排如下:

(1)福安一中老校区

报名时间:8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福安一中老校区综合楼大礼堂
报名公示:8月5日公示报名名单
摇号时间:8月6日上午10:00
摇号地点:福安一中老校区综合楼大礼堂

(最终名单确认并注册的时间地点待定)

(2)福安一中溪北洋校区
报名时间:8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福安一中溪北洋校区科技楼一层通用技术教室

最终名单确认并注册的时间地点待定)

4.报名需带材料
(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三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以及小学毕业证和复印件、小学报名流水号,到相关校区报名。
(2)符合相关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市政府研究明确的其他招生对象需带好相关证明材料。
5. 两个校区不能兼报。

6. 为保证交通顺畅,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请家长朋友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同时,将交通工具有序停放在校外道路两侧。


PART 04
招生纪律
1. 我校将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安排和有关规定,规范招生行为,适时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或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招生有关事宜。
2. 我校将严格遵守上级有关均衡分班的规定,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不与学生录取相挂钩,坚决不按学生成绩等分设或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或以“实验班”等形式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3. 我校将严格遵守有关招生对象的规定,在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招收“推荐生”“保送生”等,不要求小学毕业生学校提供有关学生信息,或私下许诺招生优惠条件等。


福建省福安市第一中学
2023年7月27日    


来源:福安一中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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