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知,即将终止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王雯秋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5-02-25 10:06:23

近日,省老龄办下发了《关于做好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2025年2月1日—4月30日实行双证并行。持有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同等享受本省和当地相应的政策与服务等。·2025年5月1日起终止办理优待证。各级政务服务单位不再受理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服务。各级提供涉老优待服务的单位对持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均同等享受优待服务。问题解答
答:《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如下图)是我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老年人优待服务的一种纸质证件,从2003年开始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分为“绿证”和“红证”。
图1《福建省老年优待证》
问:老年人优待证与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车优待凭证有什么不同?答: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车优待凭证是用于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惠或免费的相关凭证(如公交“敬老卡”)。老年人优待证和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车优待凭证是两种不同凭证,本次取消《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不影响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车优待凭证的办理和使用。答:我省明确规定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在我省一律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优先就诊、交费、取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园、景点免收门票等优待政策。老年人具体优待服务项目按《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规政策执行。问:取消《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的原因,以身份证替代优待证给老年人带来哪些便利?答:传统纸质优待证存在办理流程繁琐、携带不便易丢失、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给老年人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同时也增加了管理成本。与老年人优待证相比,身份证具有更强的权威性、适用性和便利性,打破了地域限制,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使用和认可。同时,减轻了老年人办证、换证及持证负担,避免老年人因未办理优待证或忘记带优待证而不能享受优待政策,方便了老年人跨地区享受优待政策。问:自2025年5月1日起,终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那么原来办理的优待证还可以使用吗?答:原已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根据需要可继续使用,各级提供涉老优待服务的单位对持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均同等享受优待服务。
来源:福安市民政局
编辑:陈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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