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万元不动产登记费退还群众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3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吴其文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1-08-23 00:13:11
福安新闻网消息(吴其文)近日,福安市自然资源局专项退款组在东百小区向业主现场退还不动产登记费80元。
据了解,福安市自然资源局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收取办事群众不动产登记费,至今仍余28万元未退还群众”问题,成立专项退款组,由纪检监察组专人监管,上门退款。
作者:吴其文责任编辑:宋诗莹
福安新闻网消息(吴其文)近日,福安市自然资源局专项退款组在东百小区向业主现场退还不动产登记费80元。
据了解,福安市自然资源局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收取办事群众不动产登记费,至今仍余28万元未退还群众”问题,成立专项退款组,由纪检监察组专人监管,上门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