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发生事故 为逃避处罚谎称事故后饮酒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来源:宁德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宁德网发布时间:2021-03-11 19:06:43
事故车辆。(图片由吴盛文提供)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事故发生后我离开了,回来时喝了几杯白酒。”11日,一名男子酒后驾车上高速,发生事故后,竟编造了一个“美丽的谎言”,企图掩盖事实,结果,这一伎俩被民警识破。这件荒唐的事情,就发生在我市高速公路辖区。 事故 酒驾谎称事故后才饮酒 1月11日1时15分许,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一中队民警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宁上高速B道距福安隧道出口2公里处有一辆小车撞护栏,车上无人员受伤。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发现一辆牌照为“闽JXXXX7”的白色小型轿车撞上护栏,车辆尾部被撞烂,沿途有多块碎屑。勘察现场时,民警发现肇事车辆驾驶员郑某说话含糊不清,不敢正视办案民警,凭经验判断肇事车驾驶人有问题,有饮酒驾驶的嫌疑。民警遂将该车驾驶员郑某带回大队,经酒精测试仪测试,该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为43mg/100ml。 让民警想不到的是,在事实面前,郑某竟编起了故事。他不承认自己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并谎称发生事故后离开现场,回来时喝了几杯白酒。 在民警做笔录过程中,郑某编撰了一套他如何离开高速公路,跑到哪里和谁喝酒的情节,其中漏洞百出。民警遂将计就计,先将证据固定,在做完笔录后,民警指出其笔录中的漏洞,同时向其讲明做伪证的严重后果。在民警的心里攻势下,郑某最终交代了自己饮酒后驾车肇事的经过。原来,当日中午郑某在屏南吃午饭时喝了几杯白酒,谁知当日下午在从屏南到福安的路途中发生了事故。 随后,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处罚。 提醒 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不赔 据了解,该大队民警在12月23日0时50分许,就曾查获一起因驾驶员酒后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当时驾驶员的酒精含量为68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对于近段以来发生的酒驾事故,民警提醒市民应敲响安全警钟。据民警介绍,经酒精测试仪测试,血液酒精含量为20~80mg/100ml的,可认定为酒后驾驶;血液酒精含量为80mg/100ml以上的,可认定为醉酒驾驶。 根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于吊销驾驶证,5年之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而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的条款是将酒后驾驶列为责任赔付范围之外,酒后驾车是不属于商业险的保险赔付范围。福安新闻网www.fa-tod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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