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来源:福安新闻网作者:李文福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福安新闻网发布时间:2021-03-11 18:36:00
福安新闻网消息(李文福)用铁桶购买汽油,再将汽油分装到塑料瓶内销售,从中谋利。10月14日,福安一名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缪某,被福安市公安局溪潭派出所行政拘留。 经查,违法行为人缪某(男,现年58岁,溪潭镇城山村人)。据了解,缪某在未取到经营汽油许可的相关手续下,到中石油某加油站用铁桶购买并非法储存汽油,购买后,其将铁桶的汽油用塑料管抽到塑料瓶内以每瓶10元的价格销售,从中谋利。10月14日,溪潭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查获了该非法储存销售点。 违法行为人缪某违反国家规定储存汽油,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根据《治安管理部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福安警方对违法人员缪某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福安新闻网www.fa-tod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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