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非法贩卖这种药品涉嫌贩卖毒品罪,刑拘!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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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小小的包裹
看似只是一盒面膜、一套护肤品
谁能想到这“精神药品”的伪装“面具”

犯罪嫌疑人购买国家管制药品
再通过快递高价非法转卖给他人
从中挣“差价”、赚“快钱”
这种“赚钱的买卖”
自以为是掌握了“财富密码”
实则是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2月28日,福安市公安局民警在排查涉外包裹中发现一个从西安寄往我市的化名寄件可疑包裹,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包裹存在异常,通过开箱查验,发现包裹中夹杂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三唑仑。民警迅速展开布控调查,逐渐摸清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姓名、活动规律等相关信息后,民警不顾疲惫,辗转陕西等地取证。最终,在河北警方的支持配合下,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将涉嫌贩卖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三唑仑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抓捕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宋某对非法贩卖三唑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福安市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禁毒科普


三唑仑是什么?

作为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三唑仑,具有催眠、镇静、抗焦虑等作用,且催眠、麻醉效果比普通安定强数十倍,能够让人产生头晕、困倦等症状。因三唑仑具有无色无味、可溶于水及各种饮料中等特点,近年来这一药物被一些不法分子作为“迷药”,用来实施抢劫、强奸等犯罪活动。

精神药品是否属于毒品?

一种药品一旦被列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目录里,就意味着这种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活动,必须是出于医疗、教学和科研的目的。如果不是上述目的,就涉嫌贩卖毒品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我国对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管制

非法贩卖即属于刑法规定的

贩卖毒品的范畴

非法使用该药物常伴随其他恶性犯罪

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切勿为了不法利益买卖、

寄递、夹带进出境



来源:福安公安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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