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冰墩墩”,福建首例立案查处!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7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2-02-17 16:25:38


北京2022年冬奥会

正在如火如荼地举行

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进入关键期

对此,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

持续深入推进

北京2022年冬奥会

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

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以销售酒类、纪念品、玩具、文体用品、服装鞋帽经营者为重点对象,加强对辖区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电子商务平台和移动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的监测,对大型商超实施重点检查,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排查

截至目前,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人员61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03家次。


2月14日

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

立案查处福建首例

涉嫌侵犯冰墩墩

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


2月14日,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上排查线索,发现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授权擅自销售带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标志和“北京2022冬奥会”标志手机外壳,立案查处全省首例涉嫌侵犯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同日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

辖区电商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

就当前电商平台侵权高发领域

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

作具体提示和指导


相关链接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


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福州市场监管 福州晚报

编辑:菁婧

审核:林衍 宋诗莹 阮珊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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