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成功却被婚介所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7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1-09-27 16:39:16



一对男女相亲成功

开启幸福的二人世界

却在不久后被告上法庭

这是为何?!



时光轴要拉回到2020年的6月

当时还是单身汪的陈某

与某婚姻服务公司签订了《婚介协议书》


协议签订后

陈某依约付了3600元

和该公司推荐的小姐姐张某进行接触


爱情的火花一点就燃

两人坠入爱河

并于2021年成为人生伴侣

结局喜大普奔

陈某依约要再支付3000元

该公司却多次催讨无果

遂将陈某诉至法院


陈某相了“霸王亲”

该公司是否能讨回这笔钱呢


承办法官从案件的客观事实方面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陈某确系经该公司介绍相亲并成功恋爱结婚,故该公司的服务完全符合陈某意愿,该合同应为有效合同,陈某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最终,双方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该公司撤回起诉。

法官说法


婚介服务合同是指婚介服务提供方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向征婚者提供婚姻介绍服务,征婚者向其支付服务报酬的合同。该服务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婚介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婚姻介绍服务,并最终成功促成陈某和张某认识、恋爱并结婚,陈某亦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约支付“婚姻介绍成功费”。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现今社会中

诚信是人的第二张“身份证”

我们大家都应讲诚实、重承诺、守信用

一起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做贡献





来源:福安法院

编辑:阮珊妮

审核:林衍 宋诗莹 陈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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