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庆假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8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4-09-28 12:14:54
2024年国庆长假期间,为切实做好假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给广大群众提供暖心、舒心、温馨的交通环境,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基础上,福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大力开展“温情执法”,推进“五福新城、全家福安”建设。在10月1日0时起至10月7日24时止,对福安辖区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将实施“只管理不处罚”的举措,具体包含以下情形:
1、在景区、酒店、商圈等周边未按规定临时停车,未引起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的,劝导驶离,不拖车、不予处罚;
2、在城区严管街路段:中兴路(街尾红绿灯至棠发洋红绿灯)、栖云路(街尾红绿灯至栖云桥)、解放路(车站红绿灯至阳头桥)、冠后路(后垅红绿灯至上街红绿灯)、金山路(上街红绿灯至南湖桥红绿灯)、富阳路(南湖桥至富阳桥)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采用首违警告处理;
3、在非主次干道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放的,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以现场劝离和短信告知驶离的双重警告管理模式,不予处罚;
4、对外地小型汽车,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轻微违法,未引起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5、对城区湖滨北路由北向南方向禁止汽车通行路段,街尾电力公司往解放路方向允许汽车类机动车通行。
对情节轻微,经交通警察现场指出,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的交通违法,将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对造成交通堵塞,通知车主拒不驶离或者无法联系到车主的车辆,按照执法程序从严处置。
特此通告。
福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27日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宋诗莹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陈菁婧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