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一男子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9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2-11-09 16:56:04
“小心隔墙有耳”
是对个人隐私的一种保护和提醒!
“窃听风云”的剧情
或许就在现实中上演!
11月7日,福安一男子涉嫌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被我市公安机关查获。
近日,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福安辖区一名男子涉嫌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侦查员迅速开展调查。11月7日10时,嫌疑人高某某慑于法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审讯,高某某供述自己从2015年起开始在购物平台上售卖定位器,但随着近几年行业竞争加大,为吸引顾客提高销售额,从2019年起开始售卖具备录音功能的定位器,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
目前,嫌疑人高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大网民切勿购买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违法犯罪。偷拍器材可能被伪装成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在工作、生活中要注意个人隐私的保护,出行住宿要注意对周边环境的观察,如果发现个人隐私被偷窥传播,要第一时间报警,以便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福安公安
供稿:李文福 刘小贝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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