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诊免收诊察费!福建明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王雯秋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5-10-31 10: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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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

《福建省普通门诊

“一次挂号管一次就医流程”

就诊模式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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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文件详情)


11月1日起

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将全面实施

普通门诊

“一次挂号管一次就诊流程”

惠民举措

实现“一次挂号、全程有效”

患者在未完成检查检验、

未取药前回诊,无需重复挂号



普通门诊符合条件的

“一次挂号,全程有效”


“一号管一个流程”就诊模式,指患者一次挂普通门诊号后,从挂号、就诊、检查检验到取药的全就医环节,原则上只挂一次号。


若因检查检验结果无法及时回报导致当天未能完成诊治,患者携检查检验结果就同一疾病至同一院区、同一科室,找同一级别或下一级别医师回诊时,无需再次支付诊察费(即挂号费)


该就诊模式适用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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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空腹等准备的项目当天不能完成检查检验的;

2.当日就诊但部分检查检验未能完成的;

3.大型仪器检查等项目当日无法获取检查报告的。


不适用情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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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完成门诊诊疗,但因疾病反复需要短期内再次就诊的(如儿科的反复发热);

2.急诊、多学科诊疗(MDT)门诊、特需门诊、便民门诊,以及跨学科/跨专业就诊等的;

3.产科检查、康复阶段性治疗、口腔序列治疗、护理专科治疗(如换药、注射、输液等)等需定期复诊的;

4.初诊后、检查检验结果出具前,因其他疾病需就诊的;

5.患者主动要求由上一级别医生回诊的。


据了解,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应提供诊间预约、“一站式”服务中心预约、互联网诊疗预约、现场预约中的一种回诊预约方式,方便患者获取回诊号。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福州晚报

编辑:宋诗莹

复审:阮珊妮

终审:林   衍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