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实施!遛狗不拴绳,最高拘10天罚1千!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5-11-25 19:00:03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来源:海报新闻、今晚报
编辑:陈菁婧
复审:阮珊妮
终审:林 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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