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福建严查这些行为!持续9个月!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3-04-25 10:53:30


最新消息


福建严查!


日前,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印发
关于开展2023年
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决定于4月至12月组织开展
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
聚焦重点问题,紧盯重点时段,
查处重点行为,
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
促进经济发展。

重点查处

网络直播中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

商业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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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直播带货中利用水军“刷弹幕”“刷好评”“刷点赞”“刷关注度”“刷交易量”等方式,营造虚假人气或者虚构成交量等行为;

❖查处通过虚构剧情、演绎话题等方式,对商品功能功效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重点查处

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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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行为;

❖查处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重点查处

刷单炒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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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通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分享虚假消费体验、发布“精致好评”或同质化好评等,制造虚假口碑、诱导消费的行为;

❖严查组织刷单炒信、数据注水等对交易信息、用户评价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帮助行为;

❖依法打击以返现、红包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定向投票等行为。


对新型商业营销行为

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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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将“消”字号产品作为药品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以“基因检测”等新技术为噱头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查处利用各类论坛、会议、义诊等方式,推销“保健”、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等产品的行为,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查处财商教育机构虚构讲师资历、夸大投资收益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冒牌消防培训机构假借授课名义兜售消防产品的行为。


重点打击

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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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装饰装修、餐饮旅游等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紧盯研发、生产、销售、流通等关键环节,查处通过贿赂手段谋取竞争优势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假借科室宣讲会等名义,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给付利益、维护关系的行为;

❖严查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等行为。


规范有奖促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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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有奖销售活动中信息公示不明确的行为,查处谎称有奖、虚构中奖名单等虚假有奖销售行为,查处抽奖式有奖销售奖项超过法定限额的行为;

❖对利用有奖销售形式,诱导消费等影响消费者理性决策的营销行为,加大规范力度。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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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

❖围绕高新技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关注涉密区域管理和信息传输等重点环节,查处通过盗窃、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行为。

查处通过频繁跳槽、设立同类型公司、售卖数据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加强商业标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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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名企业、名优产品的名称、字号等标识,严查蹭流量、搭便车等仿冒混淆行为;

打击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涉农产品行为;

查处仿冒应用软件图标、网站页面设计、网络游戏角色名称和虚拟人物形象等,误导消费者的新型混淆行为。


加强企业商业信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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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企业的商品声誉、商业信誉,查处利用“黑公关”炮制、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

❖查处通过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虚假评测等方式,故意抹黑、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

查处故意传播他人编造的不实信息,实施商业诋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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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网、中国消费网

编辑:阮珊妮

审核:林衍 陈菁 王雯秋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