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 NEW YEAR
喜迎马年 · 欢度新春
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
欢乐暖心的新春佳节
福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聚焦群众出行、民生服务核心需求
在春节期间
对辖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只予以警示纠正,不予处罚
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免予处罚
新春将至,年味愈浓,2026年丙午马年春节假期临近,为切实保障假期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让广大市民及来韩城游客度过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福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秉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执法理念,推出春节假期轻微交通违法人性化管理举措,对符合条件的轻微交通违法实行“只警示、不处罚”,全力营造温情有序、便民利民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实施时间
2026年2月15日0时至2月23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涵盖除夕前一天至春节假期结束)
二、适用范围及具体情形
本次“只警示、不处罚”举措,适用于福安辖区内发生的、未造成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及其他不良影响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具体情形如下:
1. 景区、酒店、商圈周边临时停车:辖区景区、重点酒店及核心商圈周边,车辆临时停放未按规范到位但未妨碍道路正常通行的,交警部门现场劝导驾驶人规范停放,仅予以警示教育,不予处罚;
2. 辖区严管路段首次轻微违停:中兴路、栖云路、解放路、冠后路、金山路、富阳路等严管路段,机动车首次出现未按规定停放且未影响交通通行的,予以口头警示提醒,不作处罚;
3. 非主次干道临时不规范停车:辖区非主次干道内,车辆临时停放不规范但未阻碍交通顺畅通行的,交警将通过现场劝导或短信告知方式,提醒驾驶人尽快驶离,仅作警示,不予处罚;
4. 外地小型汽车轻微交通违法:外地小型汽车驾驶人因不熟悉福安本地路况,发生违反禁令标志、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轻微交通违法,且未引发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的,免予处罚,仅予以警示引导;
5. 特定路段通行便民调整:①湖滨北路由北向南方向(街尾电力公司往解放路方向)允许机动车通行;②新华北路至新华中路(闽东世纪城路口)、东大路至金山北路、花园路至富阳路、九福路至金山南路、高乐巷至金山南路等方向,取消限时禁止左转限制,便利市民及来韩城游客出行;
6. 其他轻微交通违法情形: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经现场提醒后立即纠正的;车辆通过路口时车身轻微越线,未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的;因路况不熟误入单行道,发现后及时纠正行驶方向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经交警指出后立即停止该行为的,均仅予以警示,不予处罚。
三、特别提醒
1. 本次“只警示、不处罚”的核心前提是交通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影响,驾驶人需积极配合交警现场劝导,及时纠正违法状态;若经提醒后仍拒不纠正,或违法行为已造成交通拥堵、影响道路通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 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不适用本便民举措,交警部门将持续严查严处,绝不姑息纵容。
3. 本举措仅适用于2月15日至23日规定时间内辖区内的轻微交通违法,假期结束后,将全面恢复常态化交通执法管理,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4. 假期期间车流量较大,建议广大市民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错峰出行,避免扎堆拥堵,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四、温馨倡议
佳节团圆,安全为先。福安交警在此温馨倡议全体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主动礼让行人、避让非机动车,共同维护全市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愿大家携平安上路、带团圆归家,共度平安祥和、喜乐美满的丙午马年新春!
福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12日
来源:福安公安
编辑:陈菁婧
审核:宋诗莹
监制:林 衍
总监制:陈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