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电动车,12月1日后,禁售!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8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5-11-08 21: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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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25号)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明确规定。



《公告》明确,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


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


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若违反上述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新国标已正式实施 安全标准全面升级


2025年9月1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实施。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塑料总质量、整车质量上限、北斗定位、脚踏骑行装置等作出了规定。按要求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


选购电动自行车认准CCC认证 扫码验真伪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请认准CCC认证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如需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有效性,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




操作方式进入平台首页点击“认证结果”,在“证书编号”栏输入CCC证书编号,点击“查询”,即可查看该认证证书状态。



来源:国家认监委官网、河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编辑:陈菁婧

复审:宋诗莹

终审:林   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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