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普法】福安某企业未履行网络安全义务被约谈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0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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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一企业因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企业工作邮箱遭到黑客入侵,导致员工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影响。宁德福安两级网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联合对涉事企业进行约谈、警告。要求涉事企业严格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立即开展排查整改,及时消除网络安全风险。同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涉事公司表示,将按照约谈要求立即整改,严格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网信部门郑重提醒:
数据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企业在开展数据搜集活动中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数据安全。相关企业因业务需求,需要收集存储大量工作人员相关个人信息等敏感数据,一旦泄露或被非法利用,容易导致人员的财产受到侵害甚至会危害到人身、财产安全,因此,企业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履行好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使用互联网邮箱必须设置8位以上复杂密码,同时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特殊字符,要定期更改密码,特别是邮箱账户信息泄露的要第一时间更改密码。将邮箱账号与个人手机号码绑定,接收“异地登录提醒”,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增强防范意识,不随意点击打开可疑邮件,必要时可向发文单位确认求证。个人电脑及时升级系统补丁,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等,定期做好扫描检查。可登录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网站,搜索浏览“钓鱼邮件攻击防范指南”,参照有关内容,进一步加强防护。



来源:福安市委网信办

编辑:宋诗莹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陈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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