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来临
气温回升
与亲朋好友相约吃饭喝酒
很是惬意
但总有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
喝了酒,还想开车
零容忍!严查处!
周末期间共查处
酒后11起,醉驾1起
01
3月22日21时30分许,阮某驾驶闽JF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沿溪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阮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3月22日21时22分许,张某松驾驶闽J0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沿溪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张某松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7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张某松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03
3月23日20时10分许,王某仔驾驶闽J6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金蟹垅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王某仔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王某仔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04
3月23日19时57分许,毛某禄驾驶闽JF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金蟹垅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毛某禄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毛某禄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05
3月22日23时23分许,陈某光驾驶闽JPXXXX 小型轿车行驶至国道104线2153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陈某光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陈某光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