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关于福安市融媒体中心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面试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7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4-06-17 17:07:09



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关于福安市融媒体中心

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专业技能面试方案

根据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安人社〔2024〕21号)精神,福安市融媒体中心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从事新闻采编、摄像工作专技人员,女(岗位代码6001)1名;从事新闻采编、摄像工作专技人员,男(岗位代码6002)1名。此次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符合参加面试条件的从事新闻采编、摄像工作专技人员,女(岗位代码6001)人数为3人;从事新闻采编、摄像工作专技人员,男(岗位代码6002)人数为3人,合计6人。根据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1.从事新闻采编、摄像工作专技人员,女(岗位代码6001)1名 ;

  2.从事新闻采编、摄像工作专技人员,男(岗位代码6002)1名。


三、面试安排

  (一)考生报到

  考生于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下午1:15-1:30,到福安市融媒体中心6楼候考室(福安市广场北路20号)报到并签到。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签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福安市融媒体中心7楼(地址:福安市广场北路20号)。 


  (三)面试内容

  面试考题为专业技能题,包括新闻稿件撰写和专业题回答,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新闻业务能力,以及临场应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综合形象等。


  (1)新闻稿件撰写

  根据试卷要求,撰写一篇新闻报道。答题时间30分钟。

  (2)专业题回答

  根据试卷要求,考生作答两道专业题。准备时间3分钟,作答7分钟,合计时间10分钟。


  (四)评分 

  考生按试题开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结束,评委现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按百分制设定,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及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面试成绩经监督人员审核确认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人社局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四、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由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福安市人社局进行业务指导,驻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人员由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负责选派。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准时参加面试,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不得进行可能导致招聘单位或评委有失面试公正的活动。 

  

  3.考生随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自觉接受验证。   

4.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和特别的装饰物。

  5.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若有作弊行为,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室,考试资料及通讯工具关闭后随即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方可取回。


  6.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所抽到的号码即为面试答题顺序号。

 

  7.面试实行代码管理,回答问题中,不得介绍(透露)本人姓名、单位、地址、籍贯等可能暴露考生身份的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其面试资格。


  8.每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先坐在旁听席,旁听下一位考生面试过程,待公布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场,注意不得将草稿纸及代码证等带出考场,请按指定线路退场,不在考场附近停留。


  9.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违反面试考场纪律处理规定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考生务必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不听信一些社会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不购买所谓“试题”“答案”,诚信考试,谨防受骗!


  六、其他

  联系电话: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干部股 0593-6390131;福安市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0593-6606191


  监督电话:驻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93-6338016 




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

  2024年6月14日





来源: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