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新华北路:转弯未让直行酿事故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19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4-02-19 20:52:33

转弯让直行

是基本的驾驶常识

但仍然有部分驾驶人

为抢“一时之快”

路口转弯不让直行

事故往往就这么发生了


案例警示

2023年12月18日8时35分许,朱某清驾驶闽AQXXXX号小型轿车,从福安市新华北路方向左转弯往前进路方向行驶,行经事故路段时,与由叶某聪驾驶的沿新华北路往小溪边方向行驶的闽J8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叶某聪受伤及手机、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转弯不让直行

是造成交通事故最常见的原因之一

路口如虎口

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

一直都是路口行车的关键

那么

通过路口时到底该如何礼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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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有标志要遵守


减速让行标志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02

直行让右侧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03
转弯让直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04
右转让左转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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