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
对于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福安交警坚决零容忍
现曝光近期查获的
酒醉驾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
7月11日22时28分许,陈某生驾驶闽JF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工业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陈某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100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7月13日20时28分许,黄某平驾驶闽J9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新华北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黄某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黄某平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7月11日23时18分许,郑某驾驶浙CAFXXXX小型新能源汽车行经工业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郑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郑某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7月11日23时35分许,纪某玲驾驶闽JXXXXX小型汽车行经工业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纪某玲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纪某玲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7月11日23时32分许,冯某忠驾驶闽J1XXXX小型汽车行经富阳桥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冯某忠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3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冯某忠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入刑」
来源:福安公安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