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民政】民政工作知多少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9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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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知多少

(第十一期)

一、什么是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经《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并且自愿入住经市民政局备案的养老机构,接受集中照护。

二、申请集中照护的补贴标准如何界定?

补助金额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费用减去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完全失能老年人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最高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之和。

三、申请集中照护的流程有哪些?

(一)个人申请。老年人或代理人可以在入住机构满30日后,持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号原件及复印件、《养老机构服务合同》、集中照护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乡镇(街道)民政办申请救助。

(二)乡镇(街道)民政办初审。经乡镇(街道)民政办依申请,结合入户评估为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在3个工作日对救助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对无异议的对象,向市民政局提交材料。

(三)市级民政局复核。市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民政办上报情况进行进一步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同时确定救助金额。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救助的决定,同时书面告知理由。



来源:福安市民政局

编辑:陈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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