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新变化!直接影响到手工资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7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郭校良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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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升级

个税预缴申报规则又有新调整

直接影响每月到手工资

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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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变化:

5000元减除费用“看申报”不看月份


本次升级最核心的调整,是5000元/月减除费用的累计计算规则,直接关系到员工个税预缴金额,疏忽这条变化将导致员工预缴环节多缴个税。


◆ 旧规则:按入职月份自动累计减除费用,未申报也不作废。


◆ 新规则:只有实际完成申报的月份,系统才认可对应的5000元减除额度,未申报则额度直接作废,不再补发。



在新的减除费用扣减规则下,入职后即使当月没发工资,也建议主动提醒公司做个税“零申报”(申报收入为0),确保5000元额度不被浪费。


公司因资金问题暂停发工资,建议进行零申报,保住月度减除额度。

❗特别注意


该调整不影响可选择“一次性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的员工,以及在员工信息采集时“是否扣除减除费用”选项中主动选择“否”的人员。



以下情形可以选择“一次性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




总而言之,新规的核心是“按月申报,额度生效”。大家最需要主动关注的就是入职或停薪期间的“零申报”问题,以确保自己的基本减税权益不打折扣。



新增优化调整,申报更方便


针对离职人员信息维护、补发工资申报的痛点,系统也作出了针对性优化:


新增了“离职后补发工资”勾选项+补发税款所属月份字段,解决补发工资申报无依据问题。


什么意思呢?新系统要求公司在申报补发工资时,必须明确填写这笔钱对应的是员工在职时的哪个月份。就是说,如果离职后收到前公司的补发工资(如奖金、报销等),可以关注一下前公司的申报是否准确。准确的“税款所属月份”有助于系统正确使用当年的累计减除费用,避免多扣税。


新增个税申报的“三险一金”扣除金额与社保系统实际缴纳金额精准比对,直接防范企业虚报工资、高薪低缴社保等违规行为。申报时,系统会自动比对个税申报工资数据与社保、公积金缴纳数据若二者金额显著不匹配,将直接触发风险提示;情节严重的,会阻断申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会计报

苏州发布、宁德广播电视台

编辑:陈菁

审核:王雯秋

监制:林   衍

总监制:陈晓玲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郭校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