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说交通》关注未年检机动车上路行驶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4日来源:福安新闻网作者:雷津慧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福安新闻网发布时间:2018-03-14 16:30:30
福安新闻网消息 机动车年检是个大事,需要认真对待。但是有些人却不以为然,常常把年检这事给忘了。逾期未年检,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3月13日上午,交警大队女子护学岗中队根据城区交通实际,跟随交警大队勤务机动中队民警来到104国道白塔水文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拍摄《镜头说交通》节目之“严禁驾驶逾期未年检机动车上路行驶”。 上午十点,执法民警拦截检查一辆两轮摩托车时,惊讶发现该驾驶人摩托车逾期十一年未年检。 民警采访驾驶人员关于是否知晓自己驾驶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危害性及日常车辆是否经常出故障等问题,该驾驶人员表示摩托车一直放在家里基本没骑,因此驾驶证和行驶证过期这么久并不知道,自己懂得一些交通法规,知道一些未年检车辆上路存在危害性。 执法民警现场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律法规普及,讲述驾驶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将面临发生事故几率增高、发生交通事故将无法理赔等,告知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5条第2项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将处以20元罚款记3分、并扣留机动车。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做好定期检验工作,对于保证车辆安全行驶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镜头说交通》节目还会继续推出适合本土交通宣传节目,增强广大市民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雷津慧)福安新闻网www.fa-today.com
作者:雷津慧责任编辑:宋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