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已报警,对不起,您的外卖被偷了……”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5-08-25 18:28:09
“骑手已接单,正火速赶往商家”

发现车里的外卖竟被偷了!
8月23日15时14分,福安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接到外卖骑手缪先生报警,称其在城北街道某区配送时,一份外卖被盗。接警后,巡特警反恐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缪先生说自己当时正在执行配送任务,因临时需赶往另一地点取餐,便将一份已备好的外卖暂放于电动车保温箱中。谁知仅几分钟后返回,就发现餐盒已被打开,食物被吃掉大半,无法继续配送。
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一组人员调取小区周边及楼道监控视频,仔细排查可疑人员;另一组进行现场走访,搜集相关线索。通过视频追踪,一名在电动车附近反复徘徊的可疑男子进入民警视线。男子在骑手离开后迅速打开保温箱盗取外卖,并快步进入小区某单元楼。
结合视频资料和走访结果,民警迅速锁定该小区住户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5时29分,民警在王某家中将其找到,此时距离接到报警仅过去15分钟。
起初,王某并拒不承认盗窃行为,但在监控证据面前,最终如实交代:其因一时贪念,趁四周无人注意,将外卖盗走并部分食用。
民警对王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勿以恶小而为之,盗窃行为无论案值大小,均已违法,严重破坏社会诚信和治安秩序。”随后,依法将王某带至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并帮缪先生追回了经济损失。
一时贪念不可有,小偷小摸也是偷!盗窃行为不论财物价值高低,一旦实施即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即便单次数额不大,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福安公安
实习编辑:郑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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