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违规出售散装汽油 这可不是“闹着玩”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来源:光明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光明网发布时间:2018-12-28 01:22:14
2月1日,记者从同心县公安局了解到,其辖区内的银同加油站在出售散装汽油时未实名登记,被该局依法开出10000元的“反恐罚单”。这也是该局针对加油站反恐重点单位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资料图 图片来自网络1月25日,同心县公安局在与相关部门会商中获知:位于同心县豫海南街与长征东街同红线交叉口的银同加油站涉嫌违规出售散装汽油。接报后,辖区石狮镇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核实:2018年1月17日,家住豫海镇新区的杨某某租用马某某的私家车欲去银川,杨某某要求马某某到加油站购买汽油,马某某持杨某某的身份证到银同加油站购买了汽油。加油员孙某某在无派出所证明、未核实人证统一的情况下,仅在系统中刷了身份证、录了人员信息,即出售了5公升散装汽油,对购买散装汽油人员实名制登记不如实,严重违反了买卖散装汽油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第四款规定,1月30日,同心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银同加油站罚款10000元,分别给予加油站负责人黑某某和直接责任人加油员孙某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福安新闻网www.fa-today.com
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宋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