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宁德市统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市即将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一、基本概念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又称人口小普查,与人口普查一样,每十年开展一次,通常是在两次人口普查中间年份(一般为逢5的年份)进行。由于调查样本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被称为1%人口抽样调查。我国分别在1987年、1995年、2005年、2015年进行了四次1%人口抽样调查,今年是第五次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二、调查目的
掌握202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研究未来人口发展趋势,为科学制定福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福安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对象为国家统一抽取的我市行政区域内住户的全部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四、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五、公众如何参与
调查员上门调查:调查开始后,被抽中的住户会由政府选聘的调查员上门进行调查,需根据调查员的询问来申报调查所需信息。
住户自主填报:为减少入户打扰,提高调查的便利性和参与感,被抽中住户也可以选择自主填报方式,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在线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六、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开展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为加强对我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统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成立福安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调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调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市、乡两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市、乡两级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市统计局
编辑:王雯秋
审核:林衍 陈菁婧 阮珊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