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公安刑事拘留一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的嫌疑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6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3-02-26 11:21:33
是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接下来,一起看个案例吧!
案 件 回 放
2月22 日,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福安市下白石镇附近抓获嫌疑人汤某某,成功破获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有力维护司法权威,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经查,嫌疑人汤某某向受害人借取12万元,多年以来受害人多次讨要均无果,后起诉汤某某。在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汤某某没有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事项,并拒绝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不配合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福安公安接到该案件后立即立案侦查,快速掌握汤某某具体情况,于2月22 日将其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汤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现实生活中,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属于诚信出了问题,将会影响被执行人及子女出行、入学、就业等方方面面,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触碰法律底线,以免影响今后的衣食住行。
来源:福安公安
供稿:李文福 刘小贝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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