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禁止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或者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
(一)加装动力装置;
(二)擅自改装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功率、电压等功能;
(三)加装车篷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装置;
(四)更改电动自行车认证数据;
(五)其他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拼装、加装、改装行为。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福安公安交管
现对近期违规加装车蓬
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拆除类似违规装置
做到安全文明行车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湖滨南路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湖滨南路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湖滨南路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湖滨南路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国道104线2156KM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国道104线2156KM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国道104线2156KM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国道104线2156KM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国道104线2156KM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韩赛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韩赛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韩赛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韩赛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溪北洋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溪北洋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溪北洋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新华南路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车篷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来源:福安公安
编辑:阮珊妮
复审:王雯秋
终审:林 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