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统计局关于招聘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职指导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1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王雯秋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6-05-11 17: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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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服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掌握“三农”发展趋势变化、更好服务新时代“三农”工作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国务院、省、市关于全国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要求,经市政府批准,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农业普查专职指导员若干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团队合作意识、责任担当意识、纪律保密意识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或处于法律纪律审查调查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专业、计划人数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5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福安市统计局办公室(市政府1号楼四层);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承诺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郑女士,李先生,0593-6382730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通过面试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1年,试用期1个月,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试用期工资3000元(含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3300元(含五险)。 

五、其他事宜

1.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用工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审核→通知→面试→上岗。

(请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报名材料)



福安市统计局

2026年5月11日



编辑:王雯秋

责编:阮珊妮

监制:林   衍

总监制:陈晓玲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