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9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6-08-19 11:03:5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

2.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恶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3.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4.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5.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6.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应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提供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1.利用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

2.通过公安部、国家信访局、各省市级扫黑办公布的举报渠道,以及电信网络、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互联网平台的投诉举报途径,进行举报。

3.福安市扫黑办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3—6567610(接听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群众来信举报邮寄地址:福安市城北街道上杭路22号福安市扫黑办(邮政邮编:355000)

4.福安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或15860662058

电子邮箱:15860662058﹫163.com

群众来信举报邮寄地址: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福安市公安局扫黑办(邮政邮编:3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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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法治福安

编   辑:宋诗莹

审   核:阮珊妮 林   衍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