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酒驾醉驾高发季,为有效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面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平安稳定。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福安交警组织警力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筑牢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中,大队分析研判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科学部署警力,强化工作措施,在辖区重要路段、路口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严检细查,重点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依法处罚和严格教育,切实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行动共查处酒醉驾15起,醉驾4起,酒驾11起,确保了辖区道路的安全顺畅、平稳有序。
曝光台
案例一
7月5日22时51分许,陈某华驾驶闽ADXXXX小型轿车行经工业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陈某华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191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7月6日21时43分许,陈某华驾驶闽J7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新华北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陈某华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115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7月5日22时30分许,温某安驾驶闽J9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新华北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温某安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7月6日23时15分许,陈某光驾驶闽J2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新华北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陈某光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7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陈某光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7月7日22时10分许,郑某铃驾驶闽J3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国道104线2152KM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郑某铃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郑某铃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阮珊妮
审核:林衍 王雯秋 陈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