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92辆!拒绝违停,让文明“归位”!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3-12-05 16:48:48

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福安交警城区一中队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车辆违停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执勤交警对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不在停车泊位内的违停车辆和停车“乱点”做到“零容忍”。对驾驶员在场的,给予教育劝导,并责令立即驶离;对联系不上或拒不驶离的,一律予以拖车处理。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及安全停车常识,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切实做到有理有据、文明执法。



2023年11月份

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

城区累计拖移违停车辆

1092辆


文明停车,请做到:
1.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将机动车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同向规范有序停入泊位;机动车停放不得超出泊位线,不得占用两个停车位
2.机动车不得在停车泊位外停放,不得占用公共汽车停靠站、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绿色通道等停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的停放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
3.需临时停车上下客的,应靠道路右侧顺行方向临时停车上下乘客并快速驶离,不得在交叉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临时停车
4.不长时间占用机动车公共停车位,提高机动车公共停车位的使用频次,让更多的车主享受公共资源,住宅小区的机动车自觉停到小区停车场或者停车位。
车被拖了怎么办?#

如果车辆被拖移,请车辆驾驶人到交警大队一楼违法咨询室处理后,凭放车单到龙潭隧道停车场领取车辆。
咨询电话:0593—6585726

交警提示

良好的交通秩序

需要全体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

请广大驾驶人 自觉规范停车

拒绝乱停乱放 安全有序出行

文明城市 你我共建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宋诗莹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陈菁婧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