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生命的“罚单”一生只有一张
但是还有一小部分人
自以为侥幸遇不到警察叔叔!
我们一起来看看
又有哪些“酒司机”落入法网?
01
10月22日20时40分许,赵某生驾驶闽J6XXXX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104线2152KM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赵某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为116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10月20日19时39分许,宋某光驾驶闽J7XXXX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福安市赛岐镇车站门口附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宋某光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为103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10月21日20时28分许,陈某驾驶号牌闽J9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富春路347号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为7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民警依法对陈某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04
10月20日19时51分许,蒙某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福安市赛岐镇车站门口附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为43mg/100ml,经查询,蒙某未获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骑车未戴安全头盔,摩托车未悬挂有效机动车号牌,属未戴头盔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李某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罚款1600元的处罚。
05
10月22日20时52分许,高某平闽J5XXXX小车行驶至国道104线 2152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高某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为2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高某平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06
10月20日19时38分许,钟某寿驾驶闽JF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福安市赛岐镇车站门口附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钟某寿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为23mg/100ml,其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钟某寿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