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公安机关严厉查处散布疫情谣言的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1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0-01-31 21:19:53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公安机关严厉查处散布疫情谣言的违法行为,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对有关人员依法加强管控,采取强制定点隔离措施。1月30日,强制定点隔离1人;1月31日,查处1名散布谣言人员。

典型案例一


兰某某,男,畲,44岁,福安市溪柄镇人。1月30日该人通过微信群语音发布,潭头镇一从武汉返乡女子,逃避隔离,发病死亡的未经核实传言,造成恐慌。1月31日,经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调查,该人对发布不实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日,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治安拘留处罚。


典型案例二


彭某(男,柘荣籍),为武汉返乡人员,1月30日凌晨居住在城北街道后垅社区王基岭。街道、社区及派出所立即排查核实后找到彭某,上门要求其进行居家隔离并立即测量体温,彭某及其家人拒不配合,经城北派出所和社区反复解释,彭某仍不听劝阻。30日上午,按照市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由公安部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果断措施,对彭某强制执行定点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警方再次提醒,有湖北旅居史、与确诊人员密切接触者,还未主动报告的必须主动到当地社区报告,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严密管控社会治安的紧急通告》,严肃处置违反防疫隔离措施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转自:福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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