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礼福安人丨出行有礼之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四)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2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5-12-22 15: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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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共享单车,

生活变得越来越便利,

现在骑车只需要几分钟,

共享单车俨然成为重要的生活元素,

可是,不文明的用车行为也越来越多。

恶意损坏、上私锁、乱停放的行为屡见不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文明用车,请您这样做




不乱窜:路上车来车往,骑车请遵守交通法规,这不仅是尊重法律,也是尊重自己的生命。

不破坏:爱护单车,不乱贴乱画,不涂改二维码,不恶意损坏和改装。

不私占:合理共享,不把单车推进家门、楼道占为己有,不私自加装车锁。

不乱停:增强文明意识,不乱停乱放,不占用盲道,避免影响他人。

不丢弃:不将单车扔进河道、水沟或丢弃在任何单车不应该出现的地方。

不抹黑:做有素质、有道德、有责任心的人。从我做起,文明共享!



城市文明离不开

居民朋友的共同努力

再次号召广大居民朋友

文明使用共享单车

有序停放共享单车

共同爱护共享单车

让共享单车

成为城市靓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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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菁婧

复审:王雯秋

终审:林   衍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